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平阳县海宝印刷厂整治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阳县未旭包装厂年产20万只木盒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平阳县未旭包装厂
建设地点:平阳县昆阳镇水亭村工业园区A01幢4楼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会议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杨守听
联系电话:1386773690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